爸媽把我當成掌上明珠,我想要什么就有什么。
本以為自己可以永遠和爸媽在一起,可以永遠幸??鞓?。
但這種日子很快就被打破。
二十五年前,我六歲,剛剛記事的年紀。
縣城里來了一對帶著兒子四處找工作的夫妻。
他們說兒子得了嚴重的貧血癥,因為沒錢治所以只能先打工攢錢。
可這年頭工作不好找,所以只能到處流浪,逢人就問需不需要招工。
他們背著的那個小男孩我印象很深。
他的大腿細得還沒我胳膊粗,整個人也是蒼白個臉,看起來病怏怏的。
見狀,我不忍心找到爸媽說了這個事。
爸媽聽后十分同情,立馬找到這對夫妻好心收留了他們。
還安排他們進了我家的餐廳當幫工,替他們租房子解決困難。
而我也知道了,那個男孩叫羅齊。
剛開始我們兩家人的確相處得不錯,我和羅齊也經常一起玩兒。
有了穩定的收入,羅齊一家的生活也得到了改善。
爸媽本以為自己是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,可卻沒想到是引狼入室。
半年過去,爸媽很快察覺到餐廳賬上的不對勁。
平時少個十塊二十爸媽也不會起疑,但一連三個月,每天賬上都要少幾百塊錢。
那可是零零年的幾百塊。
爸媽本以為是店里進了賊,二話不說就報了警。
但還沒等到警察過來,先等來了羅齊一家人。
他們趁著晚上偷偷潛入我家,本打算偷完最后一筆大的跑路。